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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高淳县获评“省历史文化名城”
2009-11-25

        近日,省政府发布通知,经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评审,高淳县正式被评定为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据悉,高淳现有省、市级文保单位14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有国家级非遗项目1个、省级非遗项目2个、市级非遗项目21个。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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