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发改委公布长三角区域规划 南京定位为“重要门户城市” 2010-06-24 近日,国家发改委批复印发了最新的长三角区域规划(国家发改委“发改地区[2010]1243号”文)。作为指导长三角地区未来一个时期发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编制相关规划的依据,该规划涉及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以上海市和江苏省的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浙江省的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16 个城市为核心区。规划期为2009—2015 年,展望到2020 年。 长三角区域规划将沪苏浙25个城市划分为核心区和辐射区,其中上述16个市为核心区,并明确了各个城市的城市功能和定位。规划提出,按照优化开发区域的总体要求,统筹区域发展空间布局,形成以上海为核心,沿沪宁和沪杭甬线、沿江、沿湾、沿海、沿宁湖杭线、沿湖、沿东陇海线、沿运河、沿温丽金衢线为发展带的“一核九带”空间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南京在这一规划中的地位得到了显著提高。规划提出,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进一步提升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等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错位发展,扩大辐射半径,带动区域整体发展。而在2006年版本的区域规划中,上述5城被称为“副中心城市”。 在各个城市的详细定位中,上海仍然是“核心”,而南京和杭州成为上海的“两翼”。同时在南京的详细定位中,南京获得了“门户”的地位。规划对于南京的定位是这样描述的:“发挥沿江港口、历史文化和科技人才资源优势,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和长江航运物流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南京都市圈建设,促进皖江城市带发展,成为长三角辐射带动中西部地区发展的重要门户。”
长三角区域发展细化目标
到2015年,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2000元(核心区10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48%(核心区50%),城镇化水平达到67%(核心区70%左右);到2020年,力争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10000元(核心区130000元),服务业比重达到53%(核心区55%),城镇化水平达到72%(核心区75%左右)。
16个城市为核心区
上海、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杭州、宁波、湖州、嘉兴、绍兴、舟山、台州
9个城市为辐射区
连云港、徐州、盐城、淮安、宿迁、温州、金华、衢州、丽水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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