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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科院共建“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 
2009-03-25

 
   设立专项资金,配套土地、房屋、人员优惠政策……3月24日,中科院、南京市政府在宁举行共建中科院南京高新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中心协议书签约仪式暨院地项目对接洽谈会,全面推进中科院科研成果资源和人才技术优势向南京辐射。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省政协副主席、中科院南京分院院长周健民,市委副书记陈绍泽,副市长王咏红出席仪式和会议。

  每年促成不少于20项产学研合作

  协议约定,中科院和南京市有关部门应加大推进“院地合作”和项目实体入驻力度,至2011年,“院地合作”要完成南京市新兴、优势产业领域中10个研发分中心(平台)的共建工作;每年要促成不少于20项产学研合作,包括中科院院属有关单位与南京市企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共建股份制企业和共建研发机构等;每年组织不少于2次院企、院地综合性产学研对接活动,推进地方政府、产业园区、在宁企业与中科院相关院所的互动工作;促成一批中科院院属相关单位来宁直接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提升南京市高科技产业化水平;完成中科院南京中心的硬件设施、信息平台、工作体系建设工作,使中科院南京中心成为中科院又一个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的载体。

  8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院地合作”

  为推进“院地合作”,我市决定,从2009年起,3年内设立8000万元专项资金(市政府3000万元,区县政府、产业园区5000万元),主要用于中科院院属研究所在宁共建、自建研发分中心、与在宁企业联合攻关项目、中科院系统重大产业化项目在宁落户、创业孵化项目、设施租赁等补贴,以及围绕市产学研合作所开展的对接洽谈活动、中心自身建设等经费支出。

  中科院系统教授、研究员等来宁安家给予购房优惠

  协议约定,中科院院属研究所与在宁企业、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研发中心(研究所分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检测中心的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南京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给予优惠或免除部分规费;对入驻中科院南京中心并由在宁企业、产业园区共同建设的分中心,其所需基础建设、建筑物和相关硬件设施等硬件建设采用租赁形式的,租赁费用给予不低于“两免两减半”(即两年免租两年减租)的优惠条件,相关硬件设施等支持条件也可评估作价以股份形式分别入股各分中心。

  协议还约定,对进入中科院南京中心工作且尚未在南京购房安家的中科院系统科技人员,由中科院南京中心提供房租补贴,对其中来宁安家的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博士给予一次性安家费或给予一定比例的购买住房优惠,优先照顾家属的工作、安排子女入学。

  在宁出席中科院“先进制造与新材料科技创新基地”第十三次所长联席会的中科院院属研究所领导专家,见证了协议的签订。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学者还参观考察了我市十四所、电科院、熊猫集团等高新技术企业,并召开对接会,与我市部分企业代表对接交流。会议由中科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主办,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承办,在我市举行。

  据悉,2008年,我市与中科院签订《科技合作协议书》以来,在宁企业、高校、研究院所共与中科院院属各单位签约合作项目195项,列入统计范围的项目共投入研发经费4300万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近10亿,利税1.59亿元。双方合作的国内首个激光显示产业基地已落户栖霞区,一期工程预计投资10亿元人民币,将建成两条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激光器件生产线,于今年底完成并投产;中科院宽带无线通信研发中心、中科院南京风电研发中心、中科院高效能源动力联合研发中心等一批项目已经签约并正式启动建设。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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