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实行新的出入境现金申报制度 自2006年7月1日起,拉脱维亚实行新的携带现金出入境申报制度。凡携带现金超过10,000欧元出入欧盟海关边境者均需申报(此处所指现金包括纸币、硬币、支票、期票、汇票等)。 外交部领事司提醒欲赴拉旅游或从事商务等活动的人员,应事先注意清点所携带现金数量,如超过规定数额应及时申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来源:外交部网站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