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颁布实施入境审查新规定
日本法务省入国管理局近日颁布新的入境审查规定,凡申请进入日本国境的外国人在接受入境审查时,必须提供指纹和面部照片,并接受入境审查官的面试。但以下人员可以免除:特别永久居留人员;未满16岁者;进行“外交”或“公务”在留资格活动的人员;由日本国中央政府机构首长(大臣)邀请赴日人员。新规定自2007年11月20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定,我持外交、公务护照赴日人员,在进入日本国境时,必须留取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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